(一)鞏固光伏扶貧工程成效
充分發揮好全國光伏扶貧信息監測系統作用,加強對光伏扶貧電站的運維管理,培育和發展新能源生產運營中心,突破容量和地域限制,建成光伏扶貧電站集中管控體系,提高電站集約化管理水平。鼓勵能源企業聯合設備廠商,組織化團隊對光伏扶貧電站進行精細化管理維護,保證電站可靠運行和穩定收益,做好電站管護員培訓,向脫貧戶提供組件清洗、看護等崗位。電網企業繼續保障全額消納,及時結算電費、轉付補貼??h級政府加強村級光伏扶貧電站收益監督管理,定期公開收益資金分配使用情況。積探索扶貧電站參與碳交易市場的路徑和模式,進一步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。
(二)持續提升農村電網服務水平
用中央預算內資金重點支持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、其他脫貧地區、革命老區等農村電網薄弱地區,持續提升農村電網供電保障能力,推動網架結構和裝備升級,滿足大規模分布式新能源接入和鄉村生產生活電氣化需求。對符合條件地區因地制宜實施大電網延伸。
(三)支持縣域清潔能源規?;_發
在具備資源條件的中西部脫貧地區,特別是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,優先規劃建設集中式風電、光伏基地,為脫貧縣打造支柱產業。